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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春秋(厦门)汉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12日成立。
2、法定代表人陈水旺,公司经营范围包括:文化、艺术活动策划;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;软件开发;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(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);动画、漫画设计、制作;数字内容服务;其他互联网服务(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);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(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);教育辅助服务(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、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);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;文具制造;文具用品批发;其他文化用品批发;文具用品零售;其他文化用品零售;其他未列明批发业(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);互联网销售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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